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房产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徐荣康  朱建宇  刘海鹰  
该问题已关闭

房产问题

新疆-巴音郭楞 07-31 12:11  悬赏 0  发布者:fqllzc 给我留言  回答:(3)
请指教:父母应分一套经济适用房商量后让我与老公和2003年以我母亲的名义买下,但当时因经济紧张我与老公先付7.5万,父母在我们交房款中先垫付3万5千元.房内装修及各项用具父母又用去4万元.当时说好我们因工作在外地原因,这楼房一直由父母住,我们一年只偶尔出差时小住三五天,装修的钱老人出.但是最近提到过户一事时,父母提出垫付3万5千元还没有给完,我们说先打欠条,待尽快给老人付完钱后再办手续.这中间还有父母在2005年已办理离婚手续(但老人一直是没有分开过)房子的名字是我母亲的,如果以后办手续时是否只是和母亲办理就行,如果不去办理正常过户手续是否双方写一协议去公证处办理公证是否合法?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31 12:13
你好,房产交付必须要办理过户后方生效。不过户虽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但是房子还不是购买人的
回复时间: 2011-07-31 17:20
公证不产生房屋过户的作用,建议到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
回复时间: 2011-08-03 11:36
如办理过户需要你父母双方签字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北京西城区
山东东营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北京朝阳区
广东广州
江苏无锡
上海杨浦区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深圳
人气:208206
湖北 襄阳
人气:442355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51826
山东 东营
人气:2565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4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