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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要到期了,我应拿多少补偿金?谢谢!

广东-珠海 08-02 06:53  悬赏 15  发布者:ia210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是2006年11月16日时入职一家公司,现在目前2011年8月1,我的合同到期是2011年8月31日,就是2011年8月1日,公司给我下发书面通知,我己签收了并写了名字!内容是要和我终止劳动合同,部门经理口头说给我4个月的平均工资,那么4个月的平均工资是按应发工资,还是按实发工资,实发工资就是扣除了保险,伙食费用等等!那么计算工式是什么样子的?是按一年的平均,还是近三个月的平均工资!那么我06年11月进入公司,补偿我4个月合理吗?谢谢您能为我一一解答!多少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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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8-02 20:48
工作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回复时间: 2011-08-02 06:55
按实发工资计算,从08年开始计算,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追问:

你好请问:这个网业律事都有说应发工资,那么到底是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呢?实发工资,实发工资就是扣除了保险,伙食费用等

回复时间: 2011-08-02 08:57
补偿金按每工作满一年折算一个月、不足半年折算半个月计算。自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执行(即2008年1月1日期)。因此你单位的提议是可以接受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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