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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房东)将一门面出租给租用方,现在想收回.但租用方不肯搬走.

重庆 08-02 08:04  悬赏 0  发布者:两liang……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房东)将一门面出租给租用方,现在想收回.但租用方不肯搬走,也不加房租,没有签合同,只跟之前的租用方口头承认租到今年,但租用方不肯搬走,还说要租到2013年合同到期才搬走,我们跟租用方没有写任何的合同跟承诺租用方可续租到2013年,请问有什么办法能快点解决这个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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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02 08:23
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1-08-02 09:59
如果确实没有合同约定合同的租期,同时也没有证据证明你与对方签订了租赁合同,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回复时间: 2011-08-02 12:17
属于转租,协商不成,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回复时间: 2011-08-02 12:18
你有权要求承租人腾退房屋,你与承租人并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双方为不定期租赁关系,你有权随时要求终止租赁合同关系。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你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回复时间: 2011-08-03 14:24
可以收回。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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