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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边民婚姻

 08-02 11:11  悬赏 10  发布者:xxszd 给我留言 地区:云南-思茅 回答:(3)
《中国与毗邻国边民婚姻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其中第三条说:“中国边民与毗邻国边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离婚、复婚登记的,适用本办法。中国与外国当事人一方属于边民的,适用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规定”后面一句什么意思?到底其中一方属于边民的,适不适用本办法啊?
我是普洱人非边民,女朋友是缅甸佤邦的边民,民政局说办理婚姻登记要到中国驻缅甸大使馆和缅甸外交部办理证明,但是经打听根据缅甸法律和程序可能办理不了,再说我们没有经济能力,请问有没有更方便的方法,上述《办法》可行否?并且现在缅甸和佤邦是军政府和当地武装对峙的关系,只有佤邦户口身份证去缅甸办理证明恐怕不行。
问题补充:
好像没人回答我所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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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4594积分
回复时间:2011年08月02日 22时02分
直接联系大使馆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02 11:38
应该按照要求办理才对。
回复时间: 2011-08-02 14:08
应该按照规定办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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