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拆迁安置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皓元  李仁红  
已解决问题

三林宅基地动迁问题

 12-18 22:52  悬赏 50  发布者:一个有梦想的……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回答:(5)
1989年,我父亲单位调配一套 在浦东南路上某小区的 房子 (原来的房子,单位收走). 当时,家里有我父亲,我母亲,和我(19岁), 1994年, 这套公房被买下来,房产证上是我妈妈。(公方改革)。

这种情况,对我来讲,是否是享受过“福利分房”? 从而我不能享受宅基地动迁??

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12月19日 16时49分
1、你是否享受过福利分房,需要依据当时调配单来确定。

2、调配单上如有你的名字,一般属于享受过福利分房。

3、你能否离家宅基地房屋动迁安置,还要依据拆迁公告方案、你户口性质、房屋建造情况、宅基地申请表有无你的名字及实际居住情况来确定。

4、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追问:

房屋使用证明上只有我父亲一个人名, 这种情况下我和我妈妈是否还是算 享受过我父亲单位的福利分房(当时是1989年,而且是收掉老房子,给的这个房子)???

再后来, 这个房子1994年,公房买断, 是否还是算 我和我妈妈 是享受过 福利分房???

回答:

需要依据调配房屋时的调配单来确定。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2-19 11:20
你好
    1、宅基地拆迁安置补偿问题,需要以当地政府发布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为根据进行认定。
    2、而就你所提的问题,房子是你父亲单位分的,写的也是你母亲的名字,对你来讲,原则上你应当是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的,但是,不知道你们当地政府发布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中对福利分房是如何规定的?是以个人为单位还是以家庭为单位?如果是以家庭为单位,那么你应当算作已经享受过福利分房。
    希望你对我的回答满意,并采纳,如有疑问,可以追问,继续为你解答。
回复时间: 2015-12-19 11:38
当初房屋调配的时候,如果考虑你因素的话,则属于享受过。
追问:

怎么证明,当初是否考虑到我?
当初单位分房,可能家庭人口,也可能是老职工要退休前福利等.怎么证明??

回复时间: 2015-12-19 13:32
1、公房买断,是城市居民租赁公房的福利分房政策,只是对承租居住夫妻的福利政策,应该不包括子女的,如果子女也单独承租公房,还是可以享受“公房买断”的福利政策的,没有承租公房,就没有资格享受了。2、公房是对城镇居民的,宅基地是的农村居民的。公民是不能即享受公房承租又有宅基地的。3、如果你父母承租城市公房,你在农村生活并有宅基地使用权,你是可以享受宅基地拆迁的补偿的。
回复时间: 2015-12-19 14:24
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北京朝阳区
北京海淀区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江苏无锡
山东东营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4346
北京 朝阳区
人气:5986
陕西 西安
人气:583640
山东 菏泽
人气:218105
安徽 合肥
人气:283375
湖北 襄阳
人气:43889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76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