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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

北京 08-10 11:14  悬赏 15  发布者:dongfe…… 给我留言  回答:(5)
您好,我是2011年4月18号入职的,签了三年的合同,约定试用期为两个月,工资为3500每月,试用期工资为2800,公司有五险一金,我不是北京户口,就只有四险一金,每个月还有50块的全勤奖。但到6月18号,我的转正申请没有通过,到7月7号告诉我要辞退。我听说可以得到半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和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当时,跟公司协商好了,签了一份协议,说好赔偿我共计1750+3500=5250,双方都签字同意了,但现在又告知我说赔偿金和代通知金应按照我前几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估计也就是1400+2800=4200.我想知道,公司到底应该赔偿给我多少钱?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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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8-10 11:15
公司应当赔偿你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工资按照实际发放的工资计算
我的补充: 2011-08-10 11:16
公司如果提前30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就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如果没有提前通知,那么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回复时间: 2011-08-10 11:23
赔偿应该以实际的工资为准,建议您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1-08-10 11:26
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通知解除合同的,赔偿额为: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代通知金;
提前30日通知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的月平均工资。
回复时间: 2011-08-10 13:00
公司是否提前三十天通知?
回复时间: 2011-08-12 06:54
公司如果提前30日通知,就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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