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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法院判离给母女的房屋,出售过户时前夫不来签字

 12-28 18:58  悬赏 5  发布者:luckpa……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回答:(12)
产证上母女二人姓名,是浦东法院2013年12月判离婚时,归母女共有的房子(孩子2015年出生)。
孩子明年要读预备初中,现为读书置换房子,房子还是保证孩子50%份额(学区房比旧房贵多了)。旧房已进行到过户状态。前夫先是答应来签字的,爽约了几回。这周六堵到他,竟然当着面逃跑了。遇到这样奇葩男,哭告无门。
学区房首付已付,等待旧房过户,后款来支付学区房款。房地产交易中心一定要求前夫到场(说是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要不就是法院判强制执行过户。
我自己告自己,让法院强制执行过户呢?急死了,都成违约了。
咨询下来是让买我房子的人去法院告我,强制执行。官司很简单,双方都意愿买卖房子。在这里咨询找律师解决,做这案子需要多少钱和时间,程序是如何操作。
以上万分感谢关注答复
问题补充:
笔误,孩子是2005年出生的。今年9月小升初。
在这里感谢各位大律师的解答和支招。
用了最直接的方法,请前夫过户时签字,解决了我的问题。
我找了前夫居住地的居委会书记出面,调解并签了协议。要求前夫必须配合过户,毕竟是求人,我也有被要求配合的项目。
再次感谢这里关注并回答的每个律师,谢谢!
祝2016年顺顺利利,大吉大利!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6年01月01日 11时38分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遇到这样子的故事我也是醉了。对您的遭遇表示万分同情。
二、本案焦点就是过户问题。
   我认为不要父亲签字也是可以的,但是房产中心的要求也是没有办法
如果父亲不签字,目前唯一的办法就是由买方起诉您,然后自己确认交易关系并承担诉讼费,然后法律强制执行的方式了。 诉讼及案件是比较简单的。
  按照房屋标的算,时间一般三个月以内。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字里行间,感受到您的侠骨热情,谢谢您!
我通过居委会书记调解,要求前夫配合过户。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2-28 19:06
可以起诉对方要求配合处理。
我的补充: 2015-12-28 19:23
1、问题中问到的关于买方起诉问题,所涉及程序事宜,即积极应诉,在答辩期内提供相应证据证明非恶意违约,愿意配合履行办理过户手续,争取降低损失。

2、关于律师费问题,可以与律师联系沟通协商确定代理费用,因所涉案情较为清楚,不会涉及较高律师费用。
回复时间: 2015-12-28 19:36
2015年出生的孩子,2013年离婚时就判决有房产了并且还上了房产证?不明白这样的知识。
回复时间: 2015-12-28 19:38
你好!
首先,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二条二款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因房产证是你们母女共有,那么处理孩子的份额,要经过父母共同同意,所以,房产交易中心的说法是正确的。
其次,你不是自己告自己,是买方告你作为卖方的,房产交易中心可以根据生效判决来过户。
另外,你可以尝试公证办理过户,可以你前夫不到房产交易中心,但需要到公证处。这种方法为稳妥起见,建议咨询房地产交易中心。
希望我的解答能帮到你,如满意敬请采纳支持!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或微信联系。
回复时间: 2015-12-28 19:39
你的下家可依合同起诉你方要求过户,但需走诉讼流程,成本也较高,具体费用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5-12-28 19:42
你好
    1、《民法通则》第十二条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第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第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配偶;
    父母;
    成年子女;
    其他近亲属;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2、最高法院的民通意见:21.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3、所以,你和孩子父亲虽然离婚,但是孩子父亲仍然是孩子的监护人,也就是孩子的法定代理人,房产交易中心要求孩子父亲到场签字,无可厚非。
    4、现在的情况,不是你和买房人不愿意履行合同,而是孩子父亲不协助你履行合同,建议你起诉孩子父亲,要求确认你与买房人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要求孩子父亲协助你履行合同。这样法院除了判决书,你直接拿着判决书就可以去房产交易中心过户,不需要孩子父亲再出面了,而且诉讼费很少,且不需要强制执行,大大减少了费用。
    希望你对我的回答满意,并采纳,如有疑问,可以追问,继续为你解答。
回复时间: 2015-12-28 20:02
孩子出生与判决离婚日期不清楚,判决生效后你申请执行过没有。建议联系律师当面咨询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4594积分
回复时间: 2015-12-28 20:19
既有判决,可直接申请法院执行,
回复时间: 2015-12-28 21:13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对方配合!建议电话或带了资料当面咨询,本律师专业处理各类房产纠纷,有二十年执业的丰富经验,能为你们提供规范的法律服务,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15-12-28 21:52
1、如果房产登记在母女名下,又有人民法院的判决书“确定该房产属于母女所有”,不动产登记中心应该给办理登记,不办理属于行政不作为;2、母女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起诉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法履行职责,给与母女和第三人房产买卖变更登记”,并赔偿因为不能及时登记给母女和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包括不能及时在学区上学的精神损失);3、行政诉讼律师收费,一般是按件收费,根据上海的经济状况,收费应该在5千元到3万元之间,协商确定。法院审理时间在3个月一6个。
回复时间: 2016-01-01 21:26
对方不配合,你可以起诉,要求对方配合。然后让法院强制执行。
回复时间: 2016-01-02 13:11
强制执行。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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