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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再婚,无贷款,房子属婚前财产吗

天津 08-11 18:13  悬赏 0  发布者:zhuzhu…… 给我留言  回答:(9)
我父在我母亡故后1年再婚,此时我家房产已购买6年。今年我父把旧房卖掉,继母突然提出离婚,并说与父亲结婚8年了,房产增值部分应有她一半,请问新婚姻法保护她的要求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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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8-11 23:30
对方无权分割。
回复时间: 2011-08-13 14:09
属于你父亲个人财产
回复时间: 2011-08-11 18:21
你继母的说法吴法律依据,那是老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已经无效了。
回复时间: 2011-08-11 19:02
属于个人财产
回复时间: 2011-08-11 19:18
婚前财产永远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回复时间: 2011-08-11 22:14
没有依据
回复时间: 2011-08-12 01:24
如果婚后共同还贷的,继母应该被补偿。
回复时间: 2011-08-12 10:44
旧房屋属于你父亲的婚前个人财产,但父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旧房卖掉,房价款为婚姻关系期间取得,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继母有权分割一半。
追问:

请问赵律师:旧房我添钱了,我是否有权要求旧房售房款项的分割呢?增值部分是否也按比例分割?如果我和我父亲去公证的话是否要经继母同意呢?

回答:

旧房你添钱的部分视为赠与,不能要求分割
房子已经卖了不能再做公证了

回复时间: 2011-08-12 14:14
房产与你继母无关,她无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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