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王远洋  吴健弘  朱学田  王景林  
该问题已关闭

终止劳动合同

上海 08-13 17:42  悬赏 5  发布者:IsR6727 回答:(5)
公司注销和员工终止劳动合同,今天老总给我们开会了。说要扣除百分之五十的补偿金,理由是帮我们介绍新的公司,所以我想咨询一下,象我工龄4年半的员工,而且还是今年6月份刚签的3年劳动合同,说要8月份就要公司注销,这才两个月呢,所以我想知道如果我不愿意做了,那公司该怎样赔偿我,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2830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8-14 07:24
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的工资。
如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还有权要求1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金。
回复时间: 2011-08-13 17:59
现在不是你不愿意做的问题,单位不应以介绍新工作而在补偿金上讨价还价。你可以得到四个半月的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1-08-13 18:03
主动辞职没有补偿;
公司注销的话,应当根据你在公司的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帮助介绍工作,扣除经济补偿金不合法。
回复时间: 2011-08-13 18:38
你好,不知你是不是还在试用期内,如是在试用期内还没有补偿的,如果有你工作两个月也就补半个月的工资。
回复时间: 2011-08-14 08:26
不愿意去介绍的公司工作,可以要求单位足额支付经济补偿金,单位不得以介绍工作为由,扣除经济补偿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西城区
湖南长沙
广东梅州
四川成都
黑龙江哈尔滨
浙江杭州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52830
重庆 渝中
人气:396963
上海 静安区
人气:164422
湖北 襄阳
人气:441188
湖南 长沙
人气:54403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2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