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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正常办理房产证
四川-成都 08-15 13:03 悬赏 0 发布者:小草草根 给我留言 回答:(2) 98年参加单位的集资建房,已交够房款,后来认定我们已享受过房改政策,现在的房子应按市场价,还应补交一万九,当时我们认为有些费用不合理,就一直和单位及有关部门协商,当时房管局的领导和我们单位的办事员说有些费用收高了,我们一直等待单位给我们一个说法,但一直无音讯,也一直未办理房产证,现在想办理,政策又变了,哪知我们现在住的房子已被单位在未告知的情况下登记为公产了,现在要办须走国资途径,按现在的市场价交钱,即以98年的钱买2011年的房子,这合理合法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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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成都]
- 喻远军律师
- 113786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8-16 08:54
是不合理的。
- [广东-广州]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8-17 00:40
不合理,房管局不应该擅自变更房屋登记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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