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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七年前购二手房,与原房主签订合同,拥有车库的终身使用权,与原房主的弟弟合用

湖北-武汉 01-04 10:3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七年前购二手房,与原房主签订合同,拥有车库的终身使用权,与原房主的弟弟合用,无所有权,现在原房主的弟弟把房孑卖给了他亲戚,我也想卖房子,请问我还能继续使用车库吗?我可以转让使用权给买我房子的人吗?或借给买我房子的人使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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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1-04 12:17
要看这个车库的使用权人或是所有权人是谁,如果原房主拥有车库的使用权,你承接了此权利,你有权转让给他人或卖于他人。
回复时间: 2016-01-04 10:57
您好,您的合同内容只能约束双方,不能约束第三人,如果现在买方不知情,您是不能要求的。
追问:

现在买方知道呢?

追问:

原房主的弟弟有所有权,并且我当初买房时

追问:

在购房时原房主的弟弟签了字,合同中注明可终身无偿使用,无所有权,他有所有权

回答:

因为弟弟是有所有权的,不属于善意取得,现在的买主仍然能够取得所有权。你现在的主张难以得到支持的,建议你们几方进行协商。

追问:

如果协商我应注意些什么呢?

追问:

难道我自己也能用吗?

回答:

把你的请求(希望能够共同使用车库)提出来,和对方协商。

追问:

我的情况基本如我说的,我能否继续使用?

回复时间: 2016-01-04 11:03
您好!合同具有相对性,如果新的买家不知情,您是不能继续使用车库,更不能将车库的使用权转让的,谢谢!
回复时间: 2016-01-04 11:04
所有权人有权处分。
回复时间: 2016-01-04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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