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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租赁合同解除

上海-浦东新区 09-01 14:48  悬赏 25  发布者:huayan…… 给我留言  回答:(4)
乙方在租赁期间单方想解除合同构成违约,除已交租金外,应承担违约金(以两个月租金计算),甲方将扣除后的余额退还给乙方
这句话要怎么理解,主要问题是已交的租金能不能拿到,我是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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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09-09-01 15:01
从字面上理解,已交的不算,还要交两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这是前一句,后一句讲,甲方将扣除后的余款退还给乙方,意思就完整了,整句话的意思就是,甚麽时候解除合同,从解除之日,赔付对方两个月的租金。赔付范围含已经交付的租金,不够的再补交
回复时间: 2009-09-01 15:11
如果要解约,需向对方支付两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如果所交租金有多,就先扣除,余额返还.
回复时间: 2009-09-01 17:44
按约定,拿不到。
回复时间: 2009-09-02 10:48
通常租赁合同有保证金或者押金,该条款的意思,出租人可以在扣除违约金的情况将剩余部分退回;
最好要看合同才能准确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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