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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签订3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终止我的合同。是否可以要求双倍赔偿。

北京-大兴区 01-07 13:32  悬赏 0  发布者:JUWEIA 给我留言  回答:(8)
连续签订3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第三次签订合同时公司没有告知签订无固定期合同,现在公司在第三次合同还没到期的情况下要求终止合同,我是否有权要求公司对我进行双倍补偿,是否可以终止我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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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1-07 15:31
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补偿金中工资计算标准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问题,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11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而对于上述条款中的“工资”的范围,按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的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予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在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这一问题上,最容易引发混淆和纠纷的地方常见于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是否包括加班加点劳动报酬的问题。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支付给职工的加班加点劳动报酬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应包括加班加点的劳动报酬。
回复时间: 2016-01-07 13:33
您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不能要求双倍赔偿。
追问:

可是现在公司首先没有提前30天出具书面告知我解除合同,公司也是在我第三次合同还没到期的情况下,要求解除合同。我也没有权利要求双倍吗?

回复时间: 2016-01-07 13:34
你好!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追问:

现在公司首先没有提前30天出具书面告知我解除合同,公司也是在我第三次合同还没到期的情况下,要求解除合同。我现在是否有权利要求双倍赔偿吗、

回答:

你好!可以要求按照您的工作年限主张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6-01-07 13:43
您可进行劳动仲裁,要求其承担离职的经济补偿金,建议委托律师办理,可以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6-01-07 14:05
您好,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按照您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您工作多长时间了?公司是否提前30天通知了您?您最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是多少?可来电咨询,结合具体情况为您进一步分析。
回复时间: 2016-01-07 14:57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6-01-07 17:58
你好,需要根据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进行判断。若违法解除需进行双倍赔偿。
回复时间: 2016-01-08 12:52
您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不能要求双倍赔偿。如有需要请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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