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朱建宇  刘哲  李波  徐荣康  
该问题已关闭

婚前写的借条,若是离婚了,是否可以要求对方偿还借款。

江苏-南京 08-19 11:51  悬赏 5  发布者:xx1002 给我留言  回答:(2)
请教下各位律师,在结婚之前,男方A给女方B手写了一份借条,内容为:
 
   兹本人A向B借款人民币XXX元整,还款时间由B自行决定。(可随时要求还款)
                                                       B的签字
                                                        时间

     以上的借条是由男方A手写的,请问以上的格式和内容等是否合法?(借条所写的借款数目,并不是事实。)如果在离婚后,女方是否可以要求男方还款?是否需要去做公证才能有效?
  按照新的婚姻法,请专业人士回答的详细些,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19 15:09
该借条形式上没有问题,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但是如果女方并未实际出借资金,那么女方将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其已经实际履行出借义务,否则法院将不支持其举张还款的要求。公证处不会对没有实际履行的借条进行公证。
回复时间: 2011-08-21 12:47
对于事实上不存在的民间借贷关系,法律并不保护。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海淀区
湖北武汉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河北保定
广东东莞
广东广州
浙江金华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8546
湖北 武汉
人气:348256
湖北 襄阳
人气:443519
辽宁 大连
人气:11284
广东 深圳
人气:136133
湖南 长沙
人气:54237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5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