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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

广东-深圳 01-08 16:23  悬赏 0  发布者:138288……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卖方(下文称甲),和乙方(买家),丙方(中介)签订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乙方已支付定金6万元,但是我实收5万元(其中一万元中介要求赚差价),现因为我的房产证没那么快下来,之前协商是给了首付后房子交付使用,乙方帮我还贷款。由于房子已经出租,里面有我购置的家电等费用,要带租约转给乙方,我想要点补偿,否则我就不履行合约,请问这样算违约吗?需要支付双倍吗?我想让中介签订一个补充协议,如果对方不肯,是不是可以不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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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1-08 18:18
如你不履行,对方可以要求你承担违约责任。
追问:

但是因为我是有租约的,现在我跟买方对租约转让均没有达成一致。这是否还是我违约?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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