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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租赁合同纠纷,十万火急!

上海-闵行区 09-04 01:42  悬赏 20  发布者:塔塔 给我留言  回答:(9)
本人是在网上看见的转租信息!商铺位于上海市闵行区华东师范大学内的校园餐厅!与(三房东)签订了2年的合同!当时并没有意识去了解一二房东是否同意三房东可以不可以转让!三房东也未明确说明!合同是2009年4月到2011年4月!经营至今!
    8月底,我们了解到房屋所有人其实是华大集团的!华大集团与一房东签订的合同上明确规定了,谁租赁谁经营的条款!不得转借转租!所以9月份的租金我就暂时没有上缴,我认为既然已经有我经营的事实!那就能表示一房东其实已经有违约行为了,那一房东和华大集团的合同应该已经无效,那我和三房东的合同也随之无效了!所以我们所有商铺(此小吃城一共是5家商铺)直接去找了华大集团,希望能以华大集团的名义和我们签订合同!但是华大集团的代表人表示,和我们直接签订合同是不可能的,(原因不得而知)我们还是要向三房东缴纳租金!我们提出既然你们不让一房东转租,可他现在转租的事实是存在的!这已经有违约行为了,那我们的合同和权益怎么得到保护?
    经过2天商议之后,一房东三房东和华大集团得出一个方案,从新签订一份合同!合同的大致意思是——我们(5家商铺)不是承租人,而是一房东雇佣来经营商铺的,这样就避免了二三房东的转让事实,可以让我们经营下去,原来的三房东由房东的身份变成管理员的身份!至于被一二三房东提高的N倍的房租被称为管理费,管理费这项在我们于三房东的合同上也是没有的!当我们提出华达集团和一房东之间的合同本来已经无效!所以一房东再与我们签订任何合同都是无效的提议之后!华大集团代表表示让我们就这样签了吧!如果不签,事情闹大,学校出面可能会把所有房东和所有商铺承租人全部赶出学校!(学校的商铺租赁方面的事宜都是委托华大集团的!)意思就是我们不能再继续经营,而且,因为所签订的老合同不受保护,所以得不到任何方面的赔偿!
    现在我们都很迷茫!因为各家的装修加转让费(我们也是从别人手上接下的店)加已经所缴纳的房租都已经超过20万,刚经过暑假,可以说没有一家店是盈利状态的,如果现在被校方收回而没有任何赔偿,我们肯定是血本无归了!但我们又不愿意报着一份无效的合同继续经营下去!更不愿意去签订后来制定所谓的合同!在我看来新合同上的意思其实已经把我们定位在店不是我们租借的!将来也没有转让权,甚至我们不做了连押金都拿不回来!

提问:
1.如果我们要起诉,我们是起诉华大集团还是一房东?
2.我们有没有权利让华达集团和我们签订合同?而不通过任何房东?
3.如果学校最后收回商铺,我们应该向哪方索要赔偿?
4.起诉我们要准备哪些材料?我们现在手上只有和三房东签订的老合同!
5.华达集团代表人和一房东明知合同无效还错上加错的制定新的合同是否有欺诈行为或者是霸王条列?

本人已经六神无主,言语可能有点混乱!希望各大律师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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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9-04 07:30
1 起诉和你签订合同的一方,2 无,3 合同方,4 建议委托律师解决,可以最大限度地维护你的权益,5 未必
回复时间: 2009-09-04 08:36
建议你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09-09-04 08:40
如果合同缺属无效,你可以向三房东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其他人不是合同相对人,不能作为直接被告起诉。

鉴于情况比较复杂,建议尽早与律师面谈。
回复时间: 2009-09-04 11:47
你可以向三房东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其他人不是合同相对人,不能作为直接被告起诉。

鉴于情况比较复杂,建议尽早与律师面谈。 
回复时间: 2009-09-04 16:28
看到你的大致陈述,你先继续经营,不要再支付任何租金或费用,你与其他类似情况的经营者一起带着资料来我们所详谈,可以帮助你们提供解决方案。
回复时间: 2009-09-04 16:47
1、合同讲究相对性;因此只能起诉合同向对方;
2、无权;
3、找合同当事人;
4、5、建议委托律师处理,联系律师当面详谈。
回复时间: 2009-09-05 08:17
建议你继续经营,不要缴纳任何费用,等待他们起诉你。
回复时间: 2009-09-05 22:02
你们当然应当起诉与你签约一方,如果转租确定,合同无效,而对方是过错方,应法应赔偿你们的一切经济损失,具体操作办法可来所面谈。
回复时间: 2009-09-06 11:02
不要再交任何费用给三房东,放心大胆继续经营!等待别人起诉你,以不变应万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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