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朱建宇  李波  徐荣康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签好三年的合同要重新签

四川-广安 01-14 12:09  悬赏 0  发布者:281008…… 给我留言  回答:(2)
请问。我是四川广安的,我家是2013年1月相应政府征地拆迁,政府要求签订合同后,在年前租好房,年后就搬家,在我组是第一户签字的,还有奖励金,是写在合同里的,签字后合同由政府统一保管。合同主要内容是,我家8口人,居住面积140平米,安置房补偿是,人均35平米,8口人280平米,对于人均面积不够抵扣的,不补钱出来,对于人均 面积多于35平米的政府给于补偿。租房过渡费按户算,第一年3500元,第二年7000,已后每年7000元,直到领到安置房为止,我家签订合同还进8000元。年后由于某种原因就开会,拆迁组在会上表态,签了子的有效,没有签定合同的就按新的规定执行。在后也开了4次会,都重申以前签字的有效,老事老办,新事新办,2015年8月我去乡上找拆组负责人,我家的房屋有于两年没有居住,房屋漏水,墙体垮塌,房屋租金的事。负责人对我说,上面政府也很重视这问题,也表了态,以前签字的有效,你放心。今年你们那里如要占地就一起,不占地,你们签好字的,有安置房指标,你们领到安置房时,房屋过渡费一起打给你们。今年1月开会,拆迁组的人员全部换了。在我们组开会,以前签字字的要从签子,按现在的执行,其他户重新签面积人均都是超出的,都是进钱户,没意见。我的政府没有找我重签,我找到王乡长,你是第一个支持政府工作的,等签完字,研究一套方案,现在签字不会比你以前签字吃亏,你放心吧。请问我能要求政府保障以前签字利益吗?他们不执行的话。我该怎么办?
问题补充:
安新的征地规定,我见是人均面积不足以抵扣,有140平米的面积要出出钱,每平米700元,就要补出98000 给政府。已签订的不补钱,要进8000元。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1-14 12:45
你好,已经签订补偿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重新签订补偿协议了。如有疑问或需法律帮助,可来电咨询或预约面谈。
回复时间: 2016-01-14 13:06
您好,应尽签订的协议,是有效的。
我的补充: 2016-01-14 13:06
已经签订的协议,是有效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四川成都
北京东城区
北京西城区
河北石家庄
上海杨浦区
四川成都
湖南长沙
山西太原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7517
四川 成都
人气:501140
北京 东城区
人气:9714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50007
天津 南开区
人气:729
河北 保定
人气:16150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9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