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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痛苦得很无奈,这样可以赔偿吗?

广东-江门 08-24 14:39  悬赏 20  发布者:幸福来了 给我留言  回答:(1)
本人在某公司上班,计时的,给冲床压断了尾指的大约指甲大小部分的面积,正在当地骨科医院治疗。当时是因为自己好心帮助同组工作的同事,不属自己的工作范围内,属于他的工作程序,冲床也没有故障,是这个同事他不知道我在帮忙,看不见我把手放在冲床上面,开了开关导致我压断了。现在公司说是我自己本人的失误不属公司的全部责任只能赔偿一半医疗费用,我实在撑不下去......我想问这样我还可以得到多少赔偿吗?如果可以赔偿,详细的我应该怎样去做?若你能帮我,我希望可以打这场官司,请你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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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24 14:41
建议进行工伤鉴定
追问:

可以赔偿全部费用吗?

回答:

要根据你的实际情况来定

追问:

请问工伤鉴定的程序详细是怎样的,谢谢!!

回答:

一)申请时间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申请材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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