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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不让搬走

陕西 09-08 11:39  悬赏 20  发布者:youqu1……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们在一家招待所租房做办事处,双方未签订租房协议。刚开始说租一年,先交半年房费。房东同意。半年租期快到时,我们不打算租这个房屋,提前通知给房东,房东不让走。说要么必须承租后半年,要么把前半年给我的折扣部分全部返还。请问这样是否合理?该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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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9-08 11:46
房屋出租一年以上是应该签订书面合同的
回复时间: 2009-09-08 13:55
严格的按照租房合同办,你可能要承当相应的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09-09-08 14:57
你这样的情况应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你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他没有理由不让你搬走。至于折扣方面,因为刚开始是考虑到你租一年时间,可能给你比较大的折扣,现在你只租半年,折扣应该会有变化,这个最好的房东协商。但由于没有任何书面材料,这个问题很难说清楚。
回复时间: 2009-09-08 23:05
如果你们有协议约定租赁一年,提前解除的应当提前告知,但是房东要求必须承租没有理由。
回复时间: 2009-09-09 11:06
你可以不再续租,也不用被动承租下半年。上半年的折扣额是多少,有没有书面的东西证明,这些都不清楚,所以是否返还折扣、返还多少都很难说。先和房东协商吧。
回复时间: 2009-09-09 11:27
严格的按照租房合同办,你可能要承当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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