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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承房产过户后的联名问题

 08-26 16:41  悬赏 15  发布者:吉吉猫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广州 回答:(2)
我是独生女(未婚),父亲已去世,房产表示由我继承。
如果过户后的房产证我和我母亲联名。按照我的理解就是我直接继承了我父亲的那50%的房产,而我母亲的那50%的房产不发生改变。是这样的吗?
那如果按照这样去办理,那么是否就是只收取我继承父亲的那50%房产的继承公证费用,也就是房产评估总价50%的2%的公证费
我母亲的那50%的房产不发生改变,是否意味着不需要办理无偿赠与公证,免除了无偿赠与公证费用以及3%的契税?
那么将来我母亲百年之后是否需要再次办理过户等一系列繁琐的手续?是否还会产生其他更多的收费,例如继承什么的所要缴纳的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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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8月26日 17时07分
1.不发生改变
2.具体应咨询公证处
3.不发生无偿赠与,无需缴纳无偿赠与的费用
4.如果目前的国家政策不变,那么和目前办理遗产过户手续是一致的。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26 16:53
咨询公证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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