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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延交房违约金

河北 08-28 08:52  悬赏 0  发布者:入围者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在2009年6月1日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按照约定我交付了购房款,约定2009年8月30日交房,直到2009年12月14日我才实际拿到钥匙,当时也没有与开发商签订收房文件。我的购房合同中只约定,迟延交房30日按日1‰支付迟延交房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协商解决。后再2010年11月份,开发商通知我们补交销售房屋面积与实际测量面积的误差部分的房款。并在通知中告知如迟延交款,承担无法办理房产证的一切责任。请问1、我现在可以向其要求支付迟延交房违约金吗?2迟延交房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是怎样?3我是否可以要求其给付迟延交付房产证违约金?4迟延交房的时间是怎样计算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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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28 09:00
1你可以其要求支付迟延交房违约金
2按实际损计算
3可以要求其给付迟延交付房产证违约金
4从2009年8月31日开始计算
回复时间: 2011-08-28 09:10
具体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1-08-28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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