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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追讨薪资

 08-29 10:25  悬赏 0  发布者:shengh……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深圳 回答:(1)
我是2010年1月份正式进入公司,期间在公司已经工作5个月有余,公司并未和我签署劳动合同而是和我签署了另一份私下的股份协议(注:以每个月的工资投资入股)。但是后来公司不明不白的就不让我继续上班,也没有明确说不让我上班,就是原先的岗位另外招了人,公司不给我明确的岗位定位。
    现在以工资入股的金额所占股份也不明确,工资也没有发过。请问我这个应当如何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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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8月29日 10时57分
1、未签书面的劳动合同,可主张双倍工资。
2、违法解除,可以主张经济赔偿金。
3、协商不了,可申请劳动仲裁。如有问题,可电话联系。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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