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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帮助,收货人不付款

广东-深圳 09-03 23:51  悬赏 25  发布者:阮彦峰 给我留言  回答:(7)
本来是一件货到付款的货,寄方忘记写上代收金额,收货人签收后,不愿意付款。有发货单号和聊天记录,请问有办法追回没有。货物价值1600多元。  具体该怎么操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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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2908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9-04 07:36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起诉
  • [广东-深圳]
  • 张勇律师 VIP
  • 电话:13418954058
  • 94302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9-04 08:17
1,可以找对方要。
回复时间: 2011-09-04 00:51
你如果知道对方的真实姓名和地址,可以凭你们之间的交易聊天记录,发货单号及邮寄签收凭证,到对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立即支付货款并承担相应利息。
回复时间: 2011-09-04 09:44
可以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请向交易平台(若有)投诉,否则,持聊天记录及发货单向其主张权利。可以先委托律师向其发出律师函予以告诫,限期履行付款义务,不得已可以起诉要求支付货款及承担利息损失。点击左边照片可以获取本律师的联系方式,希望可以帮到你。
回复时间: 2011-09-04 15:23
可以起诉追回。
回复时间: 2011-09-04 16:20
协商不了,可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1-09-05 16:55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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