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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举证债务人非实际借款人

浙江-宁波 01-29 11:21  悬赏 0  发布者:Joybea…… 给我留言  回答:(2)
公司以我的名义向小额贷款公司借款,且公司与小额贷款公司合作多年。
借款合同上签署我为借款人,公司及法人、法人家属为我的连带责任保证人;
款项流转是贷款放到我的账户,然后通过我的账户转给其中一个担保人,非公司,之后的资金流转无法明确举证。
事后,我让公司给我出具了一张借条,写明了事实情况并签上了法人的名及加盖了公司的章,但小额贷款公司不肯盖章确认。
已知之前转贷和偿付利息都是通过公司的账户,但先贷款逾期且未偿付利息,请问我需要如何最大程度地保证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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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1-29 13:05
和一般担保一样。
追问:

合同上写明了连带责任保证

回答:

对。和一般的担保还是一样。你借款人不能免责

回复时间: 2016-01-29 14:49
可以向法院起诉的。
追问:

请问应该收集哪些证据?是否有胜诉可能?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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