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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河南-郑州 09-07 08:38  悬赏 5  发布者:mDM9935 回答:(4)
离婚前,一方把新买的汽车过户给其朋友,离婚时在法庭上才告诉另一方其欠了朋友的钱,而另一方却毫不知情,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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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9-07 09:06
主张是个人之债
回复时间: 2011-09-07 08:47
属于非法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法院撤销
回复时间: 2011-09-07 09:03
1、如果你不知道对方欠债情况,且这笔借款也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这笔债款属于借款方一方的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
2、如果对方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且有恶意串通的行为,可以要求法院撤销,或者要求法院判决对方赔偿你的损失。
回复时间: 2011-09-07 09:52
你好:属于恶意转移财产,主张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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