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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借款给公司用,现在取出来是谁的错?

四川-成都 09-08 17:20  悬赏 10  发布者:cdxhj 给我留言  回答:(2)
员工借钱给公司周转,现因老板做事不可理喻,该员工为了保证自己资金安全,将自己借给公司的钱私自拿出,算挪拥公款吗?(该员工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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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9-08 18:40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归还的行为。 挪用公款,是指将自己经手的钱、财移作自己使用。国家工作人员,是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
2、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并且数额较大的。
3、挪用公款归个人用于上述非法活动、营利活动以外的用途,并且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如挪用公款用于建造私房、购置家具和其他生活用品、办理婚丧、支付医疗费或者偿还家庭、个人债务等。这种情况既要求挪用公款要达到一定数额。也要求挪用公款要达到一定时间
回复时间: 2011-09-09 08:42
应当由公司进行偿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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