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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讨要

陕西-咸阳 09-09 19:01  悬赏 0  发布者:jiangq…… 给我留言  回答:(1)
数月血汗无觅处,望政府作为不痛殇民心!
                   ——数百万元债务人的落泪感伤
浏览该文的各位朋友大家好:
     我叫蒋××,现年42岁,四川籍。现为永寿县商贸大厦工程的承包人,原本我是一名小小的包工头,随后在我和工友们的不懈努力坚持不怕吃苦不怕脏不怕累的精神下先后优质优良的完成了在西安﹑咸阳﹑彬县等地的工程施工,并且受到工程发包人的好评。今天我再次写这些东西也是因为我走投无路﹑有理无处讲有冤无处申!不惑之年的我在面对自己人生的生死存活之际只希望得到各界朋友的支持和政府部门的作为,别让我们流离失所!!!!!
      2009年11月初,经人介绍我与永寿县商贸大厦工程的发包人刘抗战协商该工程的承包一事,当时据刘讲,在此之前曾以1260元/㎡的价格承包给四川人马××,当时他已经完成了桩基工程,因个人生活作风问题使工程无法继续。刘愿意在原来的基础上再加上170元/㎡(即1430元/㎡)承包给我。由于时间紧迫做预算会耽误很多时间,与此同时刘再三强调这个价钱不会让我亏本又加之介绍人的撮合我在没有通过招标投标的情况下与刘签下了该建设工程合同。据刘的要求我迅速采购材料﹑租用机械设备﹑组建人员进行施工。20天后招标文件下来并进行招标工作,这是我才发现招标合同内容和数据与前面和刘签订的合同有很大的出入。我曾多次找刘要求他和我补签一份协议,但是他都以很忙没有空过段时间再来补签为由来搪塞和拖延,至今尚未补签!!我的文凭不高对法律知识知之不多,对于刘这种行为据《合同法》中论述的相关知识,他在签订合同时故意隐瞒和虚构合同内容,已经有诈骗嫌疑,或许我的表述不正确但是他的行为导致的后续隐患很大以至于我和我的债权人都曾歇斯底里的哭喊过,一个男人不轻易流泪,可是我们都被逼的没办法,有的都甚至家破人离!!!!
     工程前期甲乙双方合作还算愉快,后期因多种原因分歧与日俱增。本工程主要材料90℅都是刘采购的,我只负责购买钢材﹑砂石以及支付人工费。期间在刘的资金紧张同时,钢材供应商催讨货款和员工讨要拖欠工资知识工地一度停工。在这种情况下我向永寿县当地一些人借款二百余万元以支付材料款和人工工资,以至于维持工地的正常运转。在一波三折之后终于等到整个工程竣工,可是最后的工程结算使人瞠目结舌,莫名其妙的让我费解,所支付的款项竟然连材料货款都尚未结清更谈不上人工工资和其他上缴税费。按理来说前期借款我算是雪中送炭帮了刘一把,可没想到他却倒打一耙。
     九月是个放飞梦想的季节,是个收获的季节,可是我的梦想俨然破灭,我的收获一无所有,还欠有二百余万元借款。我在家有老有小,自己的孩子辍学在家,老婆在家整天寻死觅活,老父亲老母亲整天为我提心吊胆终日以泪洗面,债主更是整日催债。在思想和现实的挣扎中我觉得无言以对家人和朋友,只怪自己认人不淑,我产生了报复刘抗战的念头,想去一把火烧了大楼以解自己受到的不公无理的怨恨,但后来静静一想我要是一死了之我年幼的孩子和年迈耄耋之年的父母谁照顾?好心借我钱支持工程的债主们的钱谁去支付?他们那些钱也是自己辛辛苦苦赚来的血汗钱或者是向别人借的。我是一个男人我要为我的亲人朋友们负责,我不能让有理之人即得团团转,让无理之人,无情之人,无法之人逍遥于生活。我将用我自己全部力量来解决此事,因为我相信政府,相信国家,相信法律,相信依法治国和依人治国的国策。和谐社会不会把百姓的生死存活置之度外!!!!
     我们找过好些部门,可是失望至极。政府调节多次无效,这让我以前的各种相信像浮萍一样随水漂流了,我该去相信谁????刘现在只承认以前有欠条的材料款和人工工资,其余的借款一概不承认。我的那次雪中送炭俨然成了浮云。。。。是上帝和我在开玩笑还是人本来就太贪婪??过河拆桥拆的不是桥而是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和感情!但我目前的情况根本不允许我发牢骚,我去向刘辩论时他压根就不承认,还说我起诉也没用,在此我甚不能理解这所谓的“起诉没用”是什么意思?或许背后隐藏的我不能知晓。谁让我是外地人。是让我和给我钱的哪些人不能让政府作为!我自觉生命安全受到威胁,为了寻求公正,真相,我受到当地公安局的保护进了拘留所,但我的那些债主们又寻到当时为我担保的人家里去,几乎寸步不离,整天为担保债务吵闹,使担保人差点轻生,债主们纷纷要求上访,想想这样会给社会带来极大的不安定隐患。
     另外,刘私自施工,将我的工队赶出工地,并且合同逾期他的不履行义务等这些已经触犯《合同法》相关内容,并且无视各级部门的管理,恶意欠债不还,实乃地方恶霸。更甚,在没有任何部门的验收情况下,实行市场准入,急于开张营业,将经营户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置之度外,也是我和我的债主们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刘的这种恶意拖欠逃废债务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它破坏了社会信用制度。我国的《刑法》和《民法》对恶意拖欠,逃废债务对于这种行为也有相关的解释。
    不管怎样,我现在再次恳求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伸出援助之手,公平公正,合法合理的要求刘据实结算,及时支付剩余工程款,为我讨回公道,以使我偿还借款和材料款,给我的工人和债主们一个交代,给家人一个安慰,给社会一个和谐团结安定的局面,给我一个安全自由身!!

    真诚的请求和诚挚的感谢!

                           




                     
                                                       蒋 ×× 

                                                     2011年9月9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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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9-09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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