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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限价房的苦恼

北京 09-16 14:20  悬赏 0  发布者:lookfo…… 给我留言  回答:(8)
事件缘由:
(1) 我2008年初在北京西城区申请了两限房,我为主申请人,前妻为辅申请人。并通过了资格审核,进入轮售摇号流程。
(2) 2008年7月份,我们离婚了。当时并没觉得两限房有多大可能性,故离婚协议写着,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没有共同房产。离婚后我们也没有到住房保障办变更家庭人口信息,原因有二:一是按照规定,离婚后3年之内不能申请限价房,如果变更了,我们将暂时失去申请限价房的资格;二是当时我们考虑到有可能要复婚。在此轮候期间,住房办也进行了复审,我前妻配合我提供了材料。
(3) 2009年我有幸摇号被摇中,后来签约和选房的时候,我前妻也跟着去了,因我是主申请人,所有签字都由我来签。房子首付和月供,都是我在承担。
(4)后来我们经过努力,发现我们还是无法在一起生活。所以就没有复婚。
(5)现在我又结婚了,且花了钱简单装修并入住了,我前妻也要申请限价房,住房保障办说她不能再申请保障性住房,因为她登记中已经申请过了。于是她想要去住房保障办申请把房子收回,然后我们5年之后又都能享受重新申请限价房。

我的苦恼:房子也装修了,我户口也迁过去了。我该怎么办?
谢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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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9-16 14:23
1,房屋所有权以登记为准,房屋登记在你的名下,归你所有,与你前妻无关。
2,你前妻可以到房管局出示离婚证明,证明自己名下无房,撤销房管局之前的申请即可。
其他具体事项请你咨询房管局。
追问:

关键是保障住房的政策规定。我们在轮候期间没有即使向住房保障部门如实反应变更情况,隐瞒了变更。按照规定,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有权把房子收回。因为很多假离婚骗购的存在。

回答:

这个就是你们的过错了,你也只能与管理部门协商一下如何处理。

回复时间: 2011-09-16 14:24
房子应当是你的个人财产,你前妻无权要求分割。
你可以电话咨询。
北京吴晓东律师。
回复时间: 2011-09-16 14:25
协商好
回复时间: 2011-09-16 14:27
建议先协商,可以去房管部门查询下,具体咨询房管部门。
回复时间: 2011-09-16 14:31
建议协商妥善解决,否则都会有损失,需要具体帮助可以联系我
回复时间: 2011-09-16 14:33
要不你们婚后财产分割房子吧。
回复时间: 2011-09-16 17:03
以产权登记为准。
回复时间: 2011-09-16 17:42
建议尽量协商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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