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房产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刘海鹰  蒙彦军  申维丰  李晓航  
该问题已关闭

土地赠与

广东-中山 02-22 18:03  悬赏 5  发布者:shinin…… 给我留言  回答:(3)
现有土地一块,是我的奶奶去世后遗留给我的父亲(夫妻双方)和叔叔(夫妻双方),土地证上有明确的区域所属划分。由于叔叔一家长期在外定居,现想将属于他们的部分赠与我的父亲。土地属于集体土地,不能办理过户,只有将土地的性质改为国有才能进行过户,但是费用很高,基本不考虑,因此,如果双方签订土地赠与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日后如果发生争产,是否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同时,赠与方及其配偶、子女,也同时在协议上签字,放弃土地的继承权,能否避免以后由其配偶或子女提出的争产问题?如何能保护被赠与方,使得在日后有可能发生的争产诉讼中获得法院的支持。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2-22 18:06
如没有过户本身就不可以避免存在的风险。建议如你奶奶就你父亲与叔叔二个继承的情况下,建议由你叔叔书面放弃继承该土地的继承权,由你父亲一个人继承,风险就更小。
追问:

但是我的奶奶已经去世了,相当于我的父亲和叔叔已经分别继承了土地,这时候还能放弃继承吗?
另外还说明一下,这块土地是被划分成了两部分,由我的父亲和叔叔分别继承,是两个土地证。
如果签订了赠与协议,赠与人或他的配偶、子女,主张要回土地,法院会支持哪一方,赠与方还是被赠与方?

回答:

不是不能过户,那为什么有二个土地证,如赠与没有过户之前可以反悔。

追问:

之前是可以过户的,但是听说有新政策下来,不能过户了,如果要过户,就要想办法办理国有土地证,但是费用很高,不划算,所以才想到用赠与的,就是不知道这样的赠与是否有法律效力。现在是想避免后面因为反悔而产生纠纷

回复时间: 2016-02-22 18:24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看证据了
回复时间: 2016-02-22 18:29
假如是农村宅基地,其使用权是可以作为遗产的,假如遗产仍未处理,只要其他继承人书面放弃继承即可。
追问:

如果是已经继承了,是否还有其他方法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黑龙江哈尔滨
河北保定
湖南长沙
安徽合肥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福建莆田
四川成都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陕西 西安
人气:583006
浙江 杭州
人气:442582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425
辽宁 大连
人气:13004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6239
山东 菏泽
人气:21212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66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