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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广东-东莞 09-18 13:30  悬赏 10  发布者:cck1684 回答:(4)
劳动合同准备到期,自己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天告知公司吗?如果继续在公司工作,公司也没把自己辞退,公司应该支付工资吗?如果续签合同不久就辞工,提前30天向公司申请离职,公司不批准我该怎么办?需要保留上班的证据吗?如何保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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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9-18 13:47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回复时间: 2011-09-18 16:48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回复时间: 2011-09-18 18:41
按合同约定处理
回复时间: 2011-09-18 22:32
要提前三十的,你有厂牌、劳动合同是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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