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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以房管局资料进电脑系统为由,忽悠我们签订第二份购房合同,是否存在欺诈

河北-石家庄 02-26 15:12  悬赏 0  发布者:wy7516……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于2012年12月30日与河北石家庄松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购房合同,并于当日全额付款27万元整,购买该公司开发的河北平山县温塘镇清清世界度假村46号楼一单元401室,此后两年多一直未能拿到房本,我们多次催促,开发商始终以各种理由搪塞,拖延,并以平山县房管局无纸化办公,所有资料需进电脑系统为由,于2015年1月20日忽悠我父亲签订了第二份购房合同,并称以该合同为准,因为只有它经过了房管局备案。我担心这是开发商为了掩盖其延迟交房和办理房产证的违约事实,为防止业主要求退房的目的进行的有意欺诈。想咨询专家,这种一次购房,两签合同是否合法,是否存在不利于我们业主的重大隐患,该如何补救?另外如果要提起诉讼,该在河北平山还是在北京?因为我家人都在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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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2-26 17:06
建议携带购房合同当面咨询律师,建议委托律师指定方案尽快起诉对方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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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谢谢你的建议!我家人全在北京,我本人目前常驻广州,而房产所在地位于河北平山县,开发商又注册在石家庄,所以如要起诉,貌似只有在河北平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很可能要找当地律师代理,所以我希望在付诸实质性行动之前了解相关必要信息和细节,减少盲目性和时间经济成本!

回答:

恩,您的顾虑是对的,我们这边也可以接收您的案子,在平山也有案子,如果需要帮助您可以打电话过来

追问:

谢谢您!您的电话方便透露吗?另外,就您目前掌握的情况,就是我反馈的这些,您初步判断,开发商是否存在欺诈的可能,违规操作的可能?能否稍微提点一二?还有就是我顾虑执行难,说白了,是对平山县司法系统和当地政府没有信心,老区真的很不规范,房管局至今都没个官网,我实地考察过一次,所谓转变政府职能未见丝毫实际行动,还是一派拖沓懒政之风!这难免加重了我即便胜诉也难以执行的顾虑!所以,我希望不打无准备之仗,尽量减少盲目性!

回答:

我的手机号15176468333,QQ号码192165866,最好你有时间跟我电话联系一下,然后把你手头的资料都扫描后发我QQ邮箱

追问:

多谢,我尽快扫描给您传过去

回答:

好的,发了以后再打电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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