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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

重庆 03-01 11:56  悬赏 0  发布者:cxaoin……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是位于铜梁区的一家商铺,该位置共两层,都是商业门面,我的商铺位于一楼,是租的,在我商铺的旁边是一个楼梯间,就是上二楼的楼梯门,由于楼梯间比较宽,二楼的一个商家便占用一半楼梯间摆摊,二楼商家的商铺是自己买的,购房合同上楼梯间的公摊面积是算在二楼的购买业主头上。    
   该位置属于泽京物业公司,我曾多次要求物业让楼梯间商家搬离,但物业公司不能让其搬离(主要是二楼商家拒绝搬离,已经占道摆摊近两年了),后来我拒缴物业管理费(约有五个月了),由于楼梯间所经营的与我经营的大至相同,严重引响我生意,我是否可起诉物业公司不作为或其它的理由,要求物业公司降低物业费,或赔偿损失,或要求物业公司让二楼商家搬离,由于二楼商家是老玩固,多个执法部门找他仍拒绝搬离,最后又拒不整改怎么办?
  我是否可起诉,能否胜诉,如能胜诉又能得到多大好处?
   该情况公安,消防,工商,食药监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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