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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合同用传真传过来有什么问题吗

江苏-南京 09-24 21:37  悬赏 0  发布者:xiaoye…… 给我留言  回答:(1)
加 工 合 同 
                          
甲方:北京万恒嘉业国际进出口有限公司
乙方:
第一条     加工物  (布艺)
加工物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报酬
单价 总计


布      艺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甲方提供的材料(布,棉,纸板,图纸,样品,教学光盘)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 提供日期 消耗定额
布    棉
纸    板
图    纸
样    品
光    盘
第三条:乙方对甲方提供材料的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及提供异议的期限:                接到原材料签订合同当日
第四条:甲方提供的技术材料、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甲方提供的全部生产散件、图纸及工艺流程,乙方不得遗失,损坏或转借他人,该产品生产技术为甲方所有.乙方未经授权不得向第三方转让该项目加工技术及销售所有加工生产的成品及半成品,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甲方提供原材料。乙方不得偷工减料擅自更换原材料。
第五条:乙方发现甲方提供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接到原材料当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议。甲方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当日内答复。
第六条:甲方允许第三人完成加工物的主要工作是:按技术标准、质量要求加工。必须保证质量。
第七条:甲方协助乙方的事项与要求:甲方提供生产所需的布、棉、纸板、图纸、样品、教学光盘(不含胶水及工具),综合成本         元/件.(定作方材料成本与承揽方加工费无关)。
第八条:供货数量:首次供货数量根据乙方组织的人数及自身实际加工能力确定,从第二次开始乙方生产规模确定后,甲方按乙方的实际生产规模所确定的申报数量按时供料,上门验货收货,滚动式生产。运输费用及乙方所在地的税费由甲方统一交纳。
第九条:加工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按图纸的规格,质量要求加工,表面清洁无污渍,四周光滑无褶皱,衬棉均匀、平整、无抽丝,棉要按原有的薄厚粘贴牢固、无漏粘、边缘圆润、按图纸拼装。
第十条:产品的检验方式:定作物检验方式为抽检10%,合格应达到90%以上。(注:  首批产品合格率应达50%--60%即可,第二次、第三次要求达到70%--80%。)
第十一条:加工物的交付方式、地点:乙方首次加工产品加工完成之后需以快递、物流、邮局的形式(可自由选择发货形式)发回公司,从第二次开始公司派专人上门验货收货。
第十二条:首次合同期限为30天: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首批产品如一个月不能按时完成需提前5天通知公司备案,可延期)
第十三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按签订期限交货,验收完产品后当天一次性以银行转帐的方式支付加工费(如遇节假日则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 首次加工产品产品验收合格后,从第二批开始甲方预付乙方月生产总量加工费的50%的加工费,余款月加工量完成之后结算。批交批结,现金结算,批清批领,滚动式生产。合同有效期到交货期限终止。
第十四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必须提供样品、图纸、教学光盘和所需原材料。 
2、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量准时回收产品结算加工费,批交批结。 
第十五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规格、数量、时间、样品和技术图纸进行加工,不准私自更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及成品。 
2、乙方必须在合同期内交货,提前或延期时必须电话通知或递交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同意方可执行。 
3、乙方在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工人工资、房租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第十六条:合同解除条件: 
(一)乙方发生如下各项中任何一项行为,本公司可不作预告即解除合同。
(1) 乙方向其他人泄露甲方的经营秘密、让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甲方拥有的营销模式运作方法。
(2) 乙方损害了甲方或其他“合作商”的名誉、信誉,妨碍了甲方或其他“合作商”的业务。
(二)发生如下各项中任何一项事由,乙方可不作预告即单方面终止合同。
(1) 甲方严重构成了违约。
(2) 因不可抵抗力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时。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双方在签定本合同后,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违约方必须承担守约方的经济损失。按合同订单定金的双倍计算。
第十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签定合同,若因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问题所引起的纠纷,应从任何一方发出协商之日起60天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诉讼或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九条:其它约定事项:合同签订时,根据双方约定,乙方须向甲方交付订单定金         元,第一批产品生产完成入库后,结算加工费的同时退还合同保证金(不计息)。合作成功后,从第二批起预付下批50%的加工费,余款在产品生产完成后结清。承揽方不信守合同或以各种理由不履行合同约定时,合同订单定金一率不退还.
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其他(补充)





甲    方:  北京万恒嘉业国际进出口有限公司

负 责 人(签字/盖章):
                     
营业执照注册号: 110108009289713
 
电    话 :                         
 
                                         
乙   方:(签字/盖章):

       住    址:

       开户行:               账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请问一下  ,这样的合同有什么纰漏吗   我是刚创业的   请你们给一点意见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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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10-08 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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