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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商收了我购车位的诚意金后却私自将车位卖给他人,我该怎么办

广东-佛山 03-04 10:29  悬赏 10  发布者:sunnyb……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于2015年5月份在我的居住小区内向该小区的房地产公司购买一个地下车位,车位售价暂定为11万元。当时按房地产公司的意思,先交3000元购买诚意金,房地产公司的人开了一张收据给我。大概在2015年10月份,房地产公司的销售人员打电话给我,说车位的价格降到102000元,让我抓紧交齐购车位的全款。当时我因为贷款没落实,就跟销售人员说能否推迟付清全款,当时销售人员说要请示上级。在这次通话之后,销售人员也没有给我回复。直到2015年12月的一天上午,我准备去交齐车位全款并签订合同时,销售人员告知我那个车位暂时不卖了。我问为何暂时不卖,销售人员说待她问过上级领导后再给我回复。下午时销售人员致电给我,说我要的那个车位已经给上级那边打包卖给其他人了,她也是刚刚知道情况的,我之前交的3000元诚意金可以退还给我。我非常气愤,我找销售人员理论,我说我交了诚意金就是想购买车位,你房产商想把这个车位卖给其他人,必须告知我并且经得我同意。但你们收了我的钱,在没告知我的情况下却把车位卖给了其他人。销售人员跟我解释他们也不知情,这些都是上级那边操作的。我想请教一下律师,房产商这种行为是否属于违约或者欺骗?我该怎么做?能否买回我那个车位或者向房产商索要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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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3-04 10:44
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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