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债务追讨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李波  王远洋  年遇春  吴健弘  
该问题已关闭

我手里有给对方名下账户存款凭条和转款的银行流水单,请问起诉对方请问法院能支持我的请求对方返还主张吗?

辽宁-葫芦岛 03-05 15:55  悬赏 0  发布者:李锦阳 给我留言  回答:(5)
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起居住生活多年,期间我赚的钱全部交由她持家管理。现在她提出与我分手(是她出现了问题),我手里现在有2015年5至10月份间我分两次给她的账户里存入钱款时的凭条和转款的银行流水单和凭条,为了降低我的损失,所以我想通过法律程序要回这部分钱款,请问法院能支持我要求对方返还有凭条这部分的钱款吗。另外,她没有经济收入,在认识我之前一直是姑娘寄钱养活,3年前姑娘从外地回来在家附近商业街租床子做买卖。在与对方共同生活期间我多次拿钱给姑娘用于解决进货资金问题(无凭证),所以我想把她姑娘列为第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可以吗,否则就算是胜诉她也没有偿还能力不是白费力了吗。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3-05 16:27
需要证据证明属于借款。
回复时间: 2016-03-05 15:58
胜诉的机会不大。仅有汇款转账凭条,证明不了是借贷关系,所以这个钱,很难要回。
你们在一起同居,对方完全可以说,你给的钱,全部用于共同生活消费,没有了。
如果有余额,你可以要求分割同居期间的共有财产。
追问:

谢谢柴律师您帮助。她没有房子我们一直是租房子住的,除她家人外没有人可以证明我们是在一起居住的,我可以说我们不是同居关系,另外我记得亲属出庭作证好像是无效的对吗。谢谢!
我常年不在家,在外面公司打工替人家管理工程,每年的年末回来转年3/4月份又要出去,很少在家。就去年她没和我一起出去在家里玩微信就出事了。

回答:

不一定非得是亲属作证,物证也可以。例如:照片、短信、微信、录音、水电费单据、房屋租赁合同、房主证言等等。就算不是同居关系,你也不能证明是借贷关系(除非有欠条、借条),对方还可以说是赠与或者还债。
你这种情况,如开庭时对方不到庭,一般法官不敢判决你赢,当然也不是绝对的,你也可以试试。一万元以下,诉讼费五十元。

追问:

非常感谢你这样耐心的帮助我。我记得证人不是还要到庭作证才有效吗,这几年的房租费都是她去交的,只有第一次是我亲自和房主签的租房合同,那还是4年前的事了,但租期签的一年,那份合同在我这里。水电费什么的都是拿着通知单去交的,不能证明是我去交的。现在我可以说房子是她和姑娘一起租住的,和我没有关系,我就想说我们没有同居关系,即便如此我还可以说我过来时自己住一个房间,她们俩住另一个房间,仅凭她说我们是同居关系我不承认该如何。其它物证我都不能证明我们是同居关系我可以不认可,现在就是这个没有欠条、借条要想构成向我借钱的事不好办,您看现在就没有其它办法了吗。现在我和她姑娘的前夫把她们娘俩的生活基础都铺垫好了,现在不光是她要和我分手,在这之前她姑娘已经和她共同在外面打拼多年的已经办理了结婚手续的对象都办离婚了,而且现在又找了一个有钱人家的对象。这娘俩太没道德底线了。我心里很受折磨想想就心疼,不是钱的问题,是我真心付出却没有得到应有的收获。帮我支支招吧,拜托您了。看看有没有能够惩罚她们的办法。我这里有凭证的事1.8万元。

回复时间: 2016-03-05 16:26
胜诉的机会不大。
回复时间: 2016-03-05 17:03
还能再收集证据吗
追问:

您看还需要收集什么证据,假如说她要是说是我还她的钱,我可以让她拿出我想她借钱的证据来证明这钱是我还她的其它借款不行吗。

回复时间: 2016-03-06 10:40
胜诉的机会不大。仅有汇款转账凭条,证明不了是借贷关系,所以这个钱,很难要回。
你们在一起同居,对方完全可以说,你给的钱,全部用于共同生活消费,没有了。
如果有余额,你可以要求分割同居期间的共有财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西贵港
四川成都
湖南长沙
江苏南京
广东深圳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山东东营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临沂
人气:248471
上海 静安区
人气:163782
广东 广州
人气:3918741
四川 成都
人气:2083599
重庆 渝中
人气:396250
河南 郑州
人气:53063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4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