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医疗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李波  刘哲  李保忠  
该问题已关闭

在校意外事故

浙江-嘉兴 09-28 10:21  悬赏 0  发布者:D92883…… 给我留言  回答:(5)
你好律师,向你咨询一下:我家孩子上一年级,在校期间,前面一个同学捡起一支笔,问后面同学是谁的,我儿子以为是自己的,去拿的时候不小心碰到同桌眼睛里,事后,对方去人民医院看后,觉得不放心,要我们带到上海去看,我们就带他们去看,检查出来眼睛没什么事,带他们去看的时候,受伤孩子的父母还带着他们的老人给老人也看病,现在问题是我们愿意承担所有的医疗费用,路费、油费、过境费(总共带他们去上海看过4次),对方还要我们另付2000元。请问合理吗?是我们全责吗?捡笔的孩子和学校有责任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9-28 10:42
捡笔的孩子和学校没有任何责任。2000元应该父母的误工费。
追问:

那他们还带着他的父亲也去看病,这也要我们出误工费吗?误工费是怎么算的?

回答:

个人月收入,除以30天。建议协商。

回复时间: 2011-09-28 10:59
学校疏于管理有一定的法律责任,但你们应当承担主要法律责任。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追问:

医疗费600多元,路费挂号费2千多,我们可以承担,那我们还要再付这2000元吗?

回答:

双方协商解决,否通过诉讼解决。(双方均有诉讼权利)

回复时间: 2011-09-28 11:02
双方协商解决。
追问:

那我们不付这2000元可以吗?

回复时间: 2011-09-28 12:17
协商解决,需要根据过错分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1-09-28 15:06
学校买了意外保险,可以保险公司赔。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广东深圳
安徽合肥
辽宁沈阳
四川成都
北京朝阳区
上海徐汇区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四川 成都
人气:796971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9137
广东 深圳
人气:136703
辽宁 锦州
人气:441653
广西 柳州
人气:710246
天津 河东区
人气:293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9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