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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期限手写合同约定为直到拆迁止,但并未约定不能涨价,我方觉得价格不合理,是否可以涨价?

湖南-长沙 09-29 23:11  悬赏 10  发布者:lee202……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家是农业户口,有村上分的土地。2004年将土地租给别人建厂房,就在白纸上约定:费用XX元/年,租期至拆迁止,拆迁所得归我方所有,其间并未约定租金不能涨价,双方签了字。因现在普遍的生活水平提高,我们家所在区域的租金全都提高了,而我家还是2004年约定的租金,明显不合理。要求对方增加租金遭到拒绝,原因是对方认为当初约定的期限是拆迁止,那租金也就按当时说的算。请问各位懂法的朋友们,我方是否可以要求加价呢?只是用白纸手写的简易合同有双方签字有效吗?我方是否可以收回土地呢?土地是我父亲的,如转赠给我是否可以重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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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9-29 23:20
仅就合同而言,你可以要求增加租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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