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抵押担保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毕丽荣  李波  刘哲  徐荣康  
该问题已关闭

实际上对债务人有失公平的借款协议(双方当时均签字画押了),打官司的话法院会支持吗

广东-湛江 03-13 23:35  悬赏 25  发布者:hhluoh…… 给我留言  回答:(2)
请问各位律师,下文这份借款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如果打官司,法院
会光看协议支持债权人的请求吗?
(要说明的几点是:
1、该房屋是我买地皮自建的,因为完工后政策突变,当地目前停办土地证、房产证,我无法以房屋抵押向银行贷款偿还工程款,万般无奈之下,唯有借高利贷偿还工程款,下文的借款协议就是与放高利贷
的签订的。
2、该房屋10年建价已经两百多,之所以签下如此离谱的协议实属无奈,不能贷款,难以偿还工程款。法院真的会单单根据这份协议就把我的房子判给债权人吗?协议中抵押的是地皮单,没有抵押登记,协议签订时就已交付给债权人了,一直在他手中。
3、该笔借款是利滚利的,未还利息计入本金算下月利息,原本一开始借了70万,而后又借了15万,但被利滚利到93万。从借款之月起至2013年已还利息51万,本金11万,从2013年起生意衰败无力再支付利息了,我求他免我利息,此后还的都算本金他当然不肯。我想问如果打官司,我欠他的钱的本金利息怎么计算,按多少本金算,按什么标准计算利息。
4、协议上写着可以借多30万,两个月未还利息,就相当于他以壹佰万购得我单建价就两百多万的房子,但是我后面没办法,实在无法偿清工程款也只敢借多15万,就怕借够壹佰万万一真的两个月不能还利息给他,房子就真归他了。
请问这样的情况法院真的会把房子判给他吗?
     请各位律师百忙之中为我解惑一下,感激不尽!


借款协议
甲方:债权人
乙方:债务人
现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友好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向甲方借款人民币柒十万元整(¥700000.00元),每月利息按3%,即系每月应付利息贰万壹仟元(¥21000.00元),利息在每月30日前付清。如果乙方在每月30日前无法付清利息的,则按当月的利息按日息3%计算。
二、甲方允许乙方以后多借壹拾万元(¥300000.00元),乙方现住在xxxx地皮G14、G15单元,建筑面积贰仟平方米做抵押,如甲方遗失乙方的地皮单,甲方要负责给乙方包补办手续和一切补办费用。
三、乙方必须在每月30日前付清当月利息贰万壹仟元(¥21000.00元),如果乙方有二个月都没有给利息给甲方的,甲方相等于以壹佰万元购买乙方楼房贰仟平方米及地皮二个单元,还要地皮过户到甲方名下,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如乙方要卖楼,甲方要提供地皮单给乙方及买楼商过目。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债权人                                    乙方:债务人

                                        二0一一年3月12日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3-13 19:11
有协议按协议办。
追问:

那请问律师您。当时他骗我说那条只是催促性的条款,敦促我还本付息的,不会收我房子,我才签的。不然怎么可能折成低于市价近两倍呢?往后的两年我没办法支付每月两三万的利息,他也没跟我追,原来谋着这个。当然我当时没录音没证据,这样法院真的会按照那份协议来?之前不是有律师跟我说不动产的抵押须经登记方可生效的吗?我们没有去登记的不是只能算普通债权吗?法院也会让高利贷的收了我的房子吗?

回复时间: 2016-03-15 11:20
应承担偿还责任,房产无需过户,但可能被拍卖以还款,由于该案涉及的法律关系较为复杂,建议面询律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山东东营
湖南长沙
广东东莞
北京海淀区
四川成都
黑龙江黑河
四川成都
浙江杭州
浙江杭州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东营
人气:25233
湖南 长沙
人气:542407
广东 东莞
人气:385683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8560
广西 柳州
人气:704372
四川 成都
人气:208360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8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