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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已交60%租金,甲方不交房,要解除合同,但实际乙方实际占有房屋,乙方能继续使用房屋吗

天津 03-19 15:45  悬赏 0  发布者:159221…… 给我留言  回答:(1)
租赁合同已交60%租金,甲方不交房,要解除合同,但乙方已实际占有房屋,乙方能继续使用房屋吗,要求甲方履行合同吗
而且合同规定在合同生效后房屋交接前,甲方不能已任何理由解除合同和拒绝交付房屋,如甲方故意解除合同,违约金为两年房租,可以打回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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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3-19 16:13
你如果想继续履行合同,就不能主张违约金
追问:

合同有一条是这样的,您看下,两年的租金的违约金合法吗,基于承租本房屋对于乙方经营的必要性,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租赁房屋交付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本房屋租赁合同或以实际行动拒绝交付房屋,如甲方有上述违约行为的,应向乙方支付以两年租赁费用为标准的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并不意味着乙方同意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乙方仍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回答:

这样的约定应该属于无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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