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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房子问题!!!

 10-07 14:54  悬赏 20  发布者:flwflw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东城区 回答:(3)
您好!儿子已经结婚,我付全款给儿子买了套房子,但是在他婚后购买!房本写儿子的名字,所以有些疑问咨询下!

1:怎么才能认定是儿子的个人财产!(听说需要赠与公证,但不太明白,还有公证是

还需要儿媳在场吗?)


2:或者怎么认定房本虽然写儿子的名字!但房屋的所有权处置权归我这个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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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10月07日 15时13分
证明房子是你付全款即可。
追问:

除了赠与公证是否对付款证明进行公证!

回答:

付款证明无需公证。

追问:

就是说,只需要我跟儿子做一个房屋赠与公证就可以保证是她的个人财产!

回答:

不需要赠与公证,只要是你出全资登记在儿子名下,就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明确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追问:

您的意思是我全款给儿子买房,婚后也属于他个人财产?

对于付全款证明!是不是保留好票据就可以,还需要有其他法律手续吗?



回答:

保留好票据,最好是转账证明。如满意,可采纳,欢迎有问题继续来咨询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0-07 14:57
答:1、证明是你支付的款项,儿媳妇也知道并认可;2、对外不行,对内可与儿子约定。
回复时间: 2011-10-07 14:58
1、到公证处办理公证赠与即可,无需儿媳在场;
2、房产产权已登记在儿子名下,只有他有处分房产的权利。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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