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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应向公交公司索取那些赔偿金?

广西-南宁 10-11 08:34  悬赏 0  发布者:梁向华 给我留言  回答:(6)
公交车司机在驾驶过程中超速,因前方有行人而采取紧急叉车,致使乘客的未经买票小孩受伤,责任在哪方?受伤方的医药费是否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向另一方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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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10-11 09:23
乘客应向公交公司要求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有伤残的还有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及精神损害赔偿。等等。
回复时间: 2011-10-11 08:59
乘客没责任,医药费可以要求公交公司赔偿
回复时间: 2011-10-11 09:46
可以向公交公司索赔全部损失。
回复时间: 2011-10-11 09:50
不管责任在哪方,在这种情况下乘客没有过错。可以要求公交公司、车司机、公交司机及其他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误工、交通、住院伙食、营养费等,有伤残的还可以要求支付伤残赔偿金
回复时间: 2011-10-11 15:01
你与公交公司之间形成了运输合同关系,你在车上受伤当然可以要求公交公司赔偿损失,主要包括:医疗费用、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
回复时间: 2011-10-14 20:09
可以向公交公司索赔医疗、误工、交通、住院伙食费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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