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房产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晓航  郭永康  陈皓元  王浩  
该问题已关闭

婚姻房产问题

湖南-岳阳 10-11 13:49  悬赏 0  发布者:517180……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跟前夫结婚前买了一套房子,写的两个人的名字,现在离婚了,想把名字改为一个人的.但是房产部门说这是婚前买的,只能按买卖或是赠与算,不能按离婚财产算..这样对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4232积分
回复时间: 2011-10-11 13:54
不对。
回复时间: 2011-10-11 13:51
按照离婚协议或者判决中的财产约定去房产部门变更。
回复时间: 2011-10-11 14:09
以结婚为目的的、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该房产是属于离婚财产的一部分。
回复时间: 2011-10-11 17:57
不对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河南郑州
黑龙江哈尔滨
湖南长沙
福建福州
四川成都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江苏无锡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菏泽
人气:21402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7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