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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小孩爸爸分开了,小孩一岁多了, 我想送人,我没能力养,但他爸爸不同意

广东-深圳 03-31 09:10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跟小孩爸爸分开了,小孩一岁多了,
我想送人,我没能力养,但他爸爸不同意,我一个人也养不活啊,可以送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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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3-31 09:30
可以交给去父亲抚养
回复时间: 2016-03-31 09:39
你好!可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6-03-31 10:15
送人 最好办收养手续 不能接受金钱 否则有可能构成犯罪
回复时间: 2016-03-31 10:23
涉嫌遗弃罪,可要求小孩爸爸支付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6-03-31 10:28
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6-03-31 11:19
你好,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你可让父亲支付抚养费,也可到法院变更孩子抚养权。孩子毕竟是自己的,双方确无能力抚养的可让别人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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