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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出资购房,丈夫有权利私自出卖房产么?

 10-16 13:07  悬赏 10  发布者:yongga…… 给我留言 地区:黑龙江-哈尔滨 回答:(2)
夫妻婚后共同出的首付,按揭买房,目前还在还贷中。

房产证只有男方姓名,目前房产证还在银行那里。

按照现在的婚姻法,男方有权利私自处理该房产么?需要女性签字么?

如果不继续还贷,会有什么后果?银行就会把房子收回么?已支付的钱银行会退回么?
谢谢您的回答,帮助女方咨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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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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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1年10月16日 13时22分
1男方无权,如果买房人善意取得,你无权追回,
2.不还贷,作为抵押物,银行可以处理你的房子
追问:

诚心感谢您的回复!

既然男方无权处理该房产了,买房人主观上是否善意还能优先么?
怎么还不能追回呢。。。
如果不能追回,卖房钱夫妻应该均分对吧?

银行处理房子后用于还贷,但原来已经支付的钱银行会还么?谢谢您

回答:

1.证明买房人是恶意的,能追回,2.房款有你一半.3.剩下的费用可以还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感谢在线回复
李智学律师 
胡爱军律师

十分感谢你们了。

好人呐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0-16 13:25
1、应当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字;2、如果不还贷,银行可以诉讼,判决后拍卖贷款房屋用于还贷
追问:

诚心感谢您的回复!

1--应当有共同签字。是不是没有共同签字,房子就不会被卖掉?

如果存在被卖掉的情况,女方该怎么办呢,麻烦您了

回答:

如果未经你同意卖掉房屋,如未办理过户你可以诉讼买卖无效。如办理过户,你可以要求你丈夫支付价款及差额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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