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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

吉林 10-16 21:10  悬赏 0  发布者:wang15…… 给我留言  回答:(3)
父亲再婚,父亲有三个子女,女方有四个子女,现在父亲病逝,父亲名下有一处房产,如何继承,请问女方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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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0-16 21:14
如房产是再婚前财产,应由现任配偶和你父亲的所有子女共同继承分割。
如是再婚后房产,先分一半给配偶,另一半由现任配偶和你父亲的所有子女共同继承分割
女方的子女如与你父亲形成抚养关系,享有继承权,否则没有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11-10-17 05:22
是否有继承权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不能一概而论。
回复时间: 2011-10-17 13:09
毕长明律师解答:1、继父母子女关系没有形成抚养关系的,彼此之间不发生继承;2、因此,你父亲的房产,对方子女无权继承;3、若是婚前财产,则你的继母也无权继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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