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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兼职公司拖欠工资(签过合同)

 10-18 13:53  悬赏 0  发布者:体无完肤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朝阳区 回答:(7)
今年7月29日,与北京盛大红动传媒签订合同,作为长期兼职,主要负责公司网站功能开发(IT技术类),合同中明确每月薪酬3000元,但是到目前为止,一分钱都没有拿到,打电话问过同事,问过部门负责人,每次都以各种理由推脱,现在我实在不能忍受了,又打电话,公司领导说让我继续做正在做的这个项目,项目做完了再一起发薪水。
我很憋气,我是签订的兼职,并不是做公司的外包项目,薪酬应该每月定期发放,为啥还要求我继续做完项目再一块结算?我想咨询一下这样是否合理,是否合法?我人不在北京,所以不方便跟公司当面交涉,也不知道如何交涉,如何维护我的权益,所以在这里求助,恳求回复答疑。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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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10月18日 15时21分
你是兼职  那么就和单位间形成了 劳务关系 

   单位不按照合同履行其合同义务  你可以直接起诉  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  是没有问题的

但为也存在了严重的违约  还可以要求其承担一些违约赔偿责任   具体要看你合同中的约定

            如有疑问  可以随时联系  北京朝阳律师   希望能帮到你

               如果方便  可以把合同带来  帮你看看 后直接起诉维权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就这样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0-18 13:59
 依据劳动合同法,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追问:

合同写的是兼职,但是合同中又明确规定了每天至少工作8小时,这样的话算什么呢?

回复时间: 2011-10-18 14:05
不合法,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拖欠或扣发工资违法,你可以要求全额发放,并支付拖欠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超过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如果有需要可以免费来电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回复时间: 2011-10-18 14:31
不合法
回复时间: 2011-10-18 14:50
此为侵权
回复时间: 2011-10-18 15:45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公司的做法是不合法的,协商不成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需律师帮助,可以来电与我联系
回复时间: 2011-10-18 17:09
不合法。可以要求公司承担合同义务和赔偿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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