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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安置房买卖纠纷

 10-18 19:24  悬赏 0  发布者:ww2373……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松江区 回答:(8)
我与两年前,在房产中介购买了一套拆迁安置房。当时按照协议约定已经预付了80%房款。协议规定剩余房款在交房时再一次付清。现在已经可以拿房了。但房主因为这两年房价已经比我当初购买时上涨近一倍。所以房主现在反悔。要求把我两年前付的80%房款退还给我。说因为上海市有规定,拆迁安置房在5年内不允许转让。就是上法院我们签的协议也属于无效协议。当时签协议时,由镇上的律师服务站律师帮忙起草协议。但没有去公正处公正。协议中约定,此房屋一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乙方按照协议付给甲方80%房屋转让款后。所有权就属于乙方所有。无论房屋涨跌,双方均不得反悔。如果甲方反悔。除按照房屋即时房价100%付给乙方。并付给乙方即时房价的20%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协议。
此房屋时属于上海重大工程动迁配套安置房。是可以办理产证的。因为我看见有拿到房子的人有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和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书”。这儿的小产权房没有这个合同的。应该不属于小产权房吧?
因为我是外地人,不懂这上面的法律和规定。我想问,是不是我们当时签的协议是无效协议吗?有预售合同书的房子是小产权房吗?如果我向法院起诉的话,胜诉率有多大?
请专业人员帮忙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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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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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1年10月19日 15时29分
可以起诉要求办理过户,你可以胜诉的。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法院已经调解。我付3万元。房主无条件过户!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0-18 21:09
你好,
1、该协议有效,你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2、若需要帮助,可以直接来电。
回复时间: 2011-10-18 21:37
你们当初签定的购房协议是有效的.如对方不配合你们办理产权过户.你们可以直接向法院诉讼,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协助你们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回复时间: 2011-10-18 22:35
协议有效,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办理过户。可以和我电话预约时间面谈。
回复时间: 2011-10-19 09:57
这类案件张律师已经经办过很多了,合同是合法有效的,房屋也是可以买卖的。产权人也不能以违约金的方式来代替合同履行。有些方面你是过虑了。建议你参考一下张律师办理过的类似案件,尽快委托律师起诉。
回复时间: 2011-10-19 11:54
协议无效,但双方都有一定的责任,可以依法维权。

私密留言,问题发布者选择最佳答案或关闭本贴后可见。
回复时间: 2011-10-19 12:52
1、协议有效,可要求对方继续履行
2、不知道现在小产证是否办出,按照上海最新的政策,小产证满3年就可以过户给你
3、如果小产证办出,你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过户
4、如果小产证没有办出,那你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尽快办理小产证。
5、有一种例外情况,就是核实对方是否有权出售此房屋,很多情况下,拆迁房屋安置人不止一个,如果说对方是一个人和开发商签订的预售合同,你胜算的几率大。
建议你尽快用司法程序保护自己,避免政策有变到时候不能过户,我处理过很多类似纠纷,需要帮助可电话联系我面谈,姚律师:15800977811
回复时间: 2011-10-19 14:23
合同双方意思一致,合同有效。如果仅是因房价涨而导致对方想跳价的,可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履行过户手续并可要求承担违约责任。李律师个人网站上有相关案例,可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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