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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情况证明问题

广东-惠州 10-18 21:01  悬赏 25  发布者:boxwsl 给我留言  回答:(1)
2005年在厦门上班,户口迁至厦门,2008年至今在广东惠州上班,户口没及时迁过来,现在想把户口迁过来,需原单位在“计划生育情况证明表”上签字盖章,原单位只能证明2005年至2008年的生育情况,不签字盖章,现在该怎么处理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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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10-19 09:40
那就要求签字证明2005至2008年的情况。
追问:

2008年至2011年的怎么证明。

回答:

就证明这期间的生育情况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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