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徐荣康  朱建宇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辽宁-葫芦岛 10-19 18:04  悬赏 20  发布者:VoV3423 回答:(3)
在交通事故中,我的左臂被轧,上臂肌肉只剩下少部分,现在手的功能完全丧失,小臂不能弯曲,伤残部门鉴定为5级伤残,对方认为鉴定级别过高,向上级法院申请从做鉴定,现在离事故发生日以过去2年半,我想问,现在从做鉴定合理吗?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0-19 18:29
如果对方不认可你自己做的鉴定,可以提出重新鉴定,鉴定时候是根据当时伤残的具体情况,以及现在的恢复情况来综合评定的。另外,你一审判决判了吗?
回复时间: 2011-10-19 19:36
建议与律师面谈,便于回答
回复时间: 2011-10-21 09:27
没有什么不妥。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江苏无锡
福建福州
广西贵港
山东聊城
北京朝阳区
北京西城区
浙江杭州
四川成都
北京海淀区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38939
广西 柳州
人气:710049
江苏 无锡
人气:51272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681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0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