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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是否应承担下水管堵塞所造成的损失?

 10-21 21:35  悬赏 0  发布者:过客1818 给我留言 地区:四川-南充 回答:(1)
由于小区内主下水管堵塞,导致楼上厨房用水不能正常排出,从而使楼上厨房用水全部浸到在二楼的厨房,并从厨房漫到客厅,当时二楼的业主不在家,回来时水已经浸到客厅的木地板了.第二天早上业主告知物业,物业公司上午派维修工处理,但没有疏通,并于下午和一楼铺面联系,希望能从铺面中将主下水管改道或打开检查口检查.由于铺面内堆积了很多货物,店主没能同意我们物业的方案.没办法,物业只给二楼的业主家的厨房做了简单处理,没想到当天晚上,水又漫到了客厅.第三天早上,二楼的业主就和店主大吵大闹,并强行要求店主搬开货物,以便物业公司检修,店主迫于压力,同意搬货,物业公司请专业疏通公司很快就将问题处理了.现在问题处理了,但二楼的业主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我想请问:业主的要求是否合理,如果要赔,怎样赔.如果不该赔,那么业主的损失又该由谁来负责,是保险公司,店主,还是业主所在的单位(该小区属于单位职工宿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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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资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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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1年10月21日 22时15分
我认为物业公司不应当承担责任。应当由共用这个下水主管道的二楼以上的住户共同承担责任。
追问:

首先谢谢黎律师,但二楼的业主认为物业公司处理整个事件行为过于缓慢,如果当时强行要求店主搬货,就不会造成第二次浸水.所以一定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否则诉诸法律,如果对簿公堂,物业公司胜算几何?谢谢.

回答:

物业公司处理上虽然有一点瑕疵,但他没有权利强行要求店主同意他们的方案,在店主同意时,也积极联系人处理,尽到了自己的责任。退一步讲,就算物业公司有一点责任,对损失承担的责任也很小的。毕竟主要不是物业公司的过错。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黎律师的专业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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